2009年4月9日 星期四

什麼情況下兒童需要情緒諮商?

當兒童遭遇到以下的重大「事件」時需要「情緒諮商」:
1. 親密的親人或朋友死亡(生病過世、意外身亡、自殺身亡等)
2. 親身經歷過災難(車禍、地震、火災等)
3. 身體或情緒上的被虐待
4. 被性侵害
5. 目睹家庭暴力事件
6. 父母離異過程中受傷
7. 父母一方或雙方受情緒困擾(如憂鬱症、焦慮症)所困

當在兒童身上出現以下「徵兆」時需要「情緒諮商」:
1. 低自尊,認為自己很差
2. 強烈及比較多負向的情緒(憤怒、擔憂、悲傷或害怕)
3. 對抗大人或同儕
4. 行為影響人際問題,如暴力、情緒性語言多
5. 身心問題(抱怨身體不舒服,如頭痛、肚子痛,但檢查後沒有生理問題)
6. 多次提起自殺或有自我傷害的行為(用刀片在自己手臂上割、用頭撞牆等)
7. 退化、過度退縮,適應力弱(如有上學或離開父母時的分離焦慮)
8. 對手足有敵意,常抱怨父母「不公平」
9. 有強迫行為(如拔毛或頭髮)
10. 對父母雙方或一方極度控制(與父母在一起時情緒化表現多)

兒童情緒諮商介入方式:
1.個人:遊戲治療、認知行為治療、諮商團體(快樂小尖兵人際團體)、成長性團體
2.家庭:家庭諮商、親職教育
3.環境:諮商師-父母-老師合作模式、冬夏令營營隊

「兒童情緒諮商」的影響及效果:
1. 即早處理能避免惡性的發展,如避免在青少年期發展為「精神官能症」或嚴重行為偏差問題。2. 孩子的情緒得到抒解和支持後,在穩定的情緒中能增進學習及人際的效能。
3. 增強孩子對情緒的覺察力及表達力,使對自我的情緒有更好的掌控。
4. 建構起新的方法、新的互動方式及新的態度以替代舊有的偏差行為。
5. 使孩子有良好的自我觀,會善待自己亦會尊重別人。
6. 孩子能勇敢的說出:「我可以」,「我敢」。
7. 增進親子及手足的關係。

轉載自http://www.mygrace.com.tw/Child.php?no=18
格瑞思心理諮商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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